温家电协[2018]3号
温州市家电协会争创“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倡议书
为创造人民美好生活,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,积极参与浙江省开展的争创“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活动,提升温州家电行业形象,温州市家电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。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,自觉接受消费体验和消费监督。
二、把好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关,保证产品质量,不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。
三、明码标价,质价相符,明折明扣,正当获利,杜绝价格欺诈。
四、真实客观发布产品和服务信息,不做虚假宣传,不夸大商品的作用,不欺骗顾客,引导消费者科学、理性、文明消费。
五、保障不低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期,全方位保障“放心消费”。
六、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,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,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问题。
七、尊重消费者隐私,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,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,确保消费安全。
八、积极参与和支持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,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的知识,为消费者营造安全诚信的购物环境。
温州市家用电器协会
2018年3月13日